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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9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和《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聘

任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和工作进行了解和审核,认为

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该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在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

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各项业务,规

范完成了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袁树民      强永昌      彭贵刚

                                                               2019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