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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贵刚)2019-04-29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彭贵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自从本人担任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以来,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监
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本人自2017年7月12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本
人2018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本人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均亲
自出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各项议案,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
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2、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
现场会议,未有缺席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年4月3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与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聘任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向控股股东申请5亿元借款额度的议案》、《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
    2、2018年4月18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
    3、2018年4月20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聘任
副总经理的议案》。
    4、2018年6月19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5、2018年7月27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关于终止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6、2018年8月17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公司原董事兼总经理辞职及重新聘
任董事、总经理的事项》。
    7、2018年10月22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8、2018年12月5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运营总监张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日常工作情况
    1、本人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
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本人对公司2017年年报、
2018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当期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针对公司2018年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本人听取了相
关内部审计人员汇报,主动对公司运营进行调查,获取了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积极
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3、2018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
情况发生;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就职期间,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
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
凡是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
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出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平等和
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2018年度任职
期间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年
报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审议委员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一季报、
半年报、三季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监督,履行了董事会授予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
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对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重点关注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积极参加公司重大事
项的审议。
    (四)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
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对上市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及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沟通,并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等方式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对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了解和
检查。在此基础上,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investor@mornelectric.com
    以上是本人2018年度的任职情况汇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保证:在任职期间,将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
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贵刚)》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彭贵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