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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马精化: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2017-10-11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7-053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9 日—2017 年 10 月 10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 15:00~2017 年 10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苏州高新区浒青路 122 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

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28 日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广宇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和 授 权 代 表 38 人 , 代 表 股 份

85,415,0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和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37,212,7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48,202,30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和 授 权 代 表 38 人 , 代 表 股 份

85,415,0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和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37,212,7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48,202,30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44%。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会议审议了《天马精化关于子公司现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81647429        95.59%   3767600        4.41%    0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81647429        95.59%   3767600        4.41%    0             0

    表决结果:该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余芸、邵鹤云

    3、结论性意见:天马精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