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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5-15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对相关
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由董事长沈明宏先生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王剑先生担任
公司总裁;由总裁王剑先生提名, 聘任张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
董其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聘任任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吕博
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
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本人的同意。
    二、经查阅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三、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管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王剑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张杰先生为公司副
总裁兼财务总监;同意聘任董其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聘任任军先
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吕博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赵西卜


丁建臣


李德峰


签字日期: 2019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