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28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签署焚

烧炉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与苏州天马药业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得到我们事先认可。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本次交易事

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与苏州天马药业有限公司签署焚烧炉


                               1
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与天马药业本次关联

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审批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

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及其占用场地年度折旧金额为基础,双方协商定

价。租赁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西卜



丁建臣



李德峰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