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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芝股份: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8-04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2017-066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通知情况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8 月 3 日 14:30-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梅路 2975 号虹梅嘉廷酒店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陈焕雄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184,915,67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3.81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84,869,2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80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6,4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869,2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反对 46,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366%;反对 46,4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6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崔源律师和潘金涛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