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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芝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8-01-19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2018-001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28,000 股,涉及 7 名激励对象,占回
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125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11
月 18 日。
    2、2018 年 1 月 18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5 年 11 月 18 日为授予日,授予 98 名激励对象 1,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5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97人,授
予14,970,000股。
    6、201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由于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共计6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7、公司已于2016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了上述65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及注销事宜,公司依法办理
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8 名激励对象
因 201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锁要求,公司董事会将对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总计 125,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9、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 125,6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及注销事宜,公司依法正
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0、2016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11、2016 年 12 月 12 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
票上市流通。
       12、2017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相关规定,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
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74,000 股进行回购注
销。
       13、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相关规定,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
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354,000 股进行回购注
销。
       二、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1、在公司2015年实施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有7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原因应予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528,00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
因辞职、公司裁员、退休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决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
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528,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14元/股,公司
应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3,241,920元。
       2、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公司按本
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由于公司于2016
年7月完成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分配0.80元,于2017年6月完成2016年度
利润分配,每10股分配1元,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14元/股。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2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
[2017]17-0001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11月3日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
 情况进行审验,认为: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1,994,400.00元,股本为人民
 币421,994,400.00元。根据公司于2017年度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
 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原激励对象
 部分员工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决定对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52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14元/股,公司应就本
 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3,241,920.00元。公司申请减少
 注册资本人民币528,000.00元,其中减少股权激励限售股528,000.00元,变更后的
 注册资本为421,120,00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11月3日止,公司实际已
 减少股本人民币528,000.00元,其中减少股权激励限售股528,000.00元。
     4、2018年1月18日,公司已完成上述52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21,994,400股变更为421,466,40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减少
                          本次变动前                          变动完成后
                                                额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632,950    2.52%      -528,000    10,104,950   2.4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632,950    2.52%      -528,000    10,104,950   2.4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11,361,450   97.48%                 411,361,450   97.60%
人民币普通股         411,361,450   97.48%                 411,361,450   97.60%

三、股份总数         421,994,400   100.00%     -528,000   421,466,400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

 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
 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