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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01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上午 10:3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圣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
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关 于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7-045)。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