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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菲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           公告编号:2018-151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78,750股(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139)。此议案于2018年9月17日通过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将以 5.61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8,750 股。公司将于
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程序。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
本将由人民币 2,712,945,875 元变更为 2,712,867,125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
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
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11月1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 9:00-17: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号楼13层。
    联系人:周亮   黄舒欣   王维妙
    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