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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菲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2019年1月)2019-01-10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比表
                        (2019 年 1 月)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欧菲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欧菲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O-film Tech Co., Ltd.            英 文 名 称 : OFILM Group Co.,
                                        Ltd.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购其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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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让或者注销。
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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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门规章、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深圳 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或本章程规定 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或本章程规定
                                     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                                 ……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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