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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2017-11-11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7-071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跃先生召集、主持。
    本次会议通知、议案等均已知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季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
会同意聘任张敬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公司本届董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张敬泽先生简历如下:
    张敬泽,男,1969 年出生 ,中共党员,大学专科,中级经济师。曾任宁夏青龙水利水电安装
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现任甘青大区销售经理、甘肃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张敬泽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
    张敬泽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列情形。
    张敬泽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
    张敬泽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张敬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以下条款进行
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陈家兴、方吉良等172名发起人共同发起,由宁夏青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640000200008556。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水泥混凝土制品制造、销售;塑胶、橡
胶制品制造、销售;水泥预制构件制造、销售;水利水电及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安装,节水灌
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安装;压力钢管和压力岔管的生产、销售;球墨铸铁管的生产、销售;道路
普通货物运输。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陈家兴、方吉良等172名发起人共同发起,由宁夏青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000710638367B。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水泥混凝土制品制造、销售;塑胶、橡
胶制品制造、销售;水泥预制构件制造、销售;水利水电及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安装,节水灌
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安装;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防腐;压力钢管和压力岔管的生产、销售;球
墨铸铁管的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经营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和
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手续。
    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宁夏
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7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
    2. 青龙管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