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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业通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9-024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而非自主

变更,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通知”)。根据财会〔2018〕15 号通知,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并要求境

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会〔2018〕

15 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

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准则的会计

政策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将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变动额”;

    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

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

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

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

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