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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锋锂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01-06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8-006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赣
锋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电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9 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92,800 万元,
共计 928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
截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止,公司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92,8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金额为人民币 91,800
万元,已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在交通银行新余分行
营业部 365899991010003136165 账户、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2230000100000129771 账户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
限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南昌分行江铃支行 791907161710808 账户内。
上述账户均为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扣除联合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1,972,8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16,027,200.00 元,
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 677,705.66 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
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6,704,905.66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552 号《关于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
证报告》。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结余金额为 916,704,905.66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331,531,864.56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承诺     实际拟投入募集       以募集资金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总额           置换金额
号
                               (万元)           (元)             (元)
     年产 6 亿瓦时高容量
1                                28,800.00   276,704,905.66 注    178,076,486.19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年产 1.5 万吨电池级
2                                33,800.00     338,000,000.00      3,387,910.02
       碳酸锂建设项目
     年产 2 万吨单水氢氧
3                                30,200.00     302,000,000.00     150,067,468.35
           化锂项目
             合计                92,800.00     916,704,905.66     331,531,864.56

    注: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6,704,905.66 元,故“年产 6 亿瓦时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额由 288,000,000.00 元减少为 276,704,905.66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赣
锋电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赣锋电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累计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
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
品,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包括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
风险较低,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手段。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所涉及
的风险投资品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赣锋电池授权执行董事(以下
简称“被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
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后,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公告,并在公司半年度、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购买理财
产品的相关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被授权人批准并由被授权
人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部对公司短期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
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
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
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根据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为提高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
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适度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平安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