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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锋锂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更新后)2018-01-09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8-003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331,531,864.5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具体手
续。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9 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92,800 万元,
共计 928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
截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止,公司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92,8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金额为人民币 91,800
万元,已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在交通银行新余分行
营业部 365899991010003136165 账户、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2230000100000129771 账户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
限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南昌分行江铃支行 791907161710808 账户内。
上述账户均为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扣除联合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1,972,8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16,027,200.00 元,
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 677,705.66 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
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6,704,905.66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552 号《关于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
证报告》。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情况
     经公司 2017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 2017 年 7 月 21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序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自筹资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金投入(万元)     金(万元)
      年产 6 亿瓦时高容量
 1                             50,000.00        21,200.00       28,800.00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年产 1.5 万吨电池级
 2                             39,000.00         5,200.00       33,800.00
        碳酸锂建设项目
      年产 2 万吨单水氢氧
 3                             36,595.00         6,395.00       30,200.00
            化锂项目
             合计              125,595.00     30,595.00         92,8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
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
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顺序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
     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上述募投项目中,“年产 6 亿瓦时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由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将采取增资的形式向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年产 1.5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建设项目”、“年产 2 万吨单水
     氢氧化锂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方案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36,879,380.39 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为 331,531,864.5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
序                      自筹资金累计                                        以募集资金置
         项目名称                         资本性支出     非资本性
号                        投入金额                                              换金额
                                            金额         支出金额
1     年产 6 亿瓦时高
      容量锂离子动力 183,424,002.02 158,247,515.83         25,176,486.19    178,076,486.19
          电池项目
2     年产 2 万吨单水
                        150,067,468.35 150,067,468.35           0           150,067,468.35
        氢氧化锂项目
3     年产 1.5 万吨电池
      级碳酸锂建设项     3,387,910.02   3,387,910.02            0            3,387,910.02
              目
          合计           336,879,380.39   311,702,894.20    25,176,486.19    331,531,864.5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8]ZA10006 号《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有关内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
6 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
的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31,531,864.5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
    平安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