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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锋锂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1-16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8-014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 月 15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 月 14 日—2018 年 1 月 15 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公司总部研发大
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邓招男女士(公司董事长李良彬先生、
副董事长王晓申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董事邓招男女士代为主持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计 43 人,代表股份数量 4,498,652 股(中小股东代表股
份数量 2,60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41,771,379 股的
0.60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股
份数量 3,586,3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41,771,379 股的
0.48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数量
91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41,771,379 股的0.123%。
    8、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议
案》;
    同意票 4,316,3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8%;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24,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6%;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813%;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票 4,316,3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8%;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24,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6%;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813%;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发行时间
    同意票 4,316,3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8%;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24,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6%;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813%;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发行方式
    同意票 4,316,3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8%;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24,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6%;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813%;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发行规模
    同意票 4,316,3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8%;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24,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6%;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813%;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定价方式
    同意票 4,316,3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8%;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24,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6%;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813%;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发行对象
    同意票 4,316,3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8%;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24,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6%;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813%;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发售原则
    同意票 4,316,3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8%;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24,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6%;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813%;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票 4,316,3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8%;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 4,317,6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7%;反对票 176,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9%;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5、审议《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票 4,316,3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8%;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24,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6%;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813%;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票 4,316,3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8%;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
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票 4,316,3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8%;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发行 H 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 4,316,3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8%;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24,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6%;反对票
1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813%;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 4,321,7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68%;反对票 172,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8%;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29,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14%;反对票
1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606%;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
股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票 4,192,1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87%;反对票 301,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9%;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1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票 4,324,0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19%;反对票 169,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7%;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32,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02%;反对票
16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518%;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现行章程条款的议案》;
    同意票 4,324,0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19%;反对票 169,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7%;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32,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02%;反对票
16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518%;弃权票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 4,317,8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81%;反对票 175,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6%;弃权票 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25,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64%;反对票
1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740%;弃权票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关于修订<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 4,335,6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7%;反对票 106,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弃权票 56,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43,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47%;反对票
10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082%;弃权票 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1%。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关于修订<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同意票 4,335,6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7%;反对票 106,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弃权票 56,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43,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47%;反对票
10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082%;弃权票 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1%。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审议《关于修订<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同意票 4,335,6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7%;反对票 106,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弃权票 56,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43,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47%;反对票
10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082%;弃权票 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1%。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 4,335,65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7%;反对票 106,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弃权票 56,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43,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47%;反对票
10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082%;弃权票 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1%。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刘克赞律师及邹津律
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