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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啤酒: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03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

度的规定,作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

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调整关联租赁价格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联租赁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租赁属于关联交易,价格按专业机构评估价格确定,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开展。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关联交

易时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未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项交易。

       二、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南沙珠啤增资并由南沙珠啤开设募集资金账户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南沙珠啤增资并由南沙珠啤开设募集资金账户,符合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资

及南沙珠啤开设募集资金账户。

       三、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理财额度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变化情况,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在保

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短期闲置资金状况,适当增加理

财额度,此议案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林斌                      陈平                   宋铁波




                                       2017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