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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啤酒: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08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8-025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无变化,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具体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06,664,2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于公司历次增资及发行股份的股本溢价,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发[1997]198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
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06,664,24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213,328,480 股。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5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5 月 1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5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
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
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2 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2      08*****185 INTERBREW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3      08*****881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4      08*****186 永信国际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5 月 3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5 月 14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26,502,472       426,502,472     853,004,94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80,161,768       680,161,768   1,360,323,536

1、A 股                         680,161,768       680,161,768   1,360,323,536

三、股份总数                  1,106,664,240     1,106,664,240   2,213,328,48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213,328,480 股摊薄计算,
2017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0837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 118 号;

       咨询联系人:朱维彬、王建灿;

       咨询电话:020-84207045;

       传真电话:020-84207045;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