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事堂: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01-05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事堂
股票代码:00246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 10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 10 号
股份变动形式:减少(股份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本次划转已获得财政部核准。
四、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嘉事堂拥有权益的股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嘉事堂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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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 1 -
目 录 ...................................................... - 2 -
第一节 释义 ................................................... - 3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4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 4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
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 - 4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情况 ................................ - 5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 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 5 -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 6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 6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 6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被限制的情况 ..................... - 6 -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 7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 8 -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 9 -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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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申请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共青团中央划转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划转 指
100%国有产权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上市公司、嘉事堂 指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团
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中央
光大集团 指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中青实业 指 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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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类型:群众团体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 10 号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
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中国
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是受党中央书记处领导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全
国领导机关。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
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止 2018 年 1 月 4 日,共青团中央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
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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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根据财政部批复,共青团中央将其持有的中青实业 100%国有产权划转至光
大集团。鉴于中青实业持有嘉事堂 16.72%股权,中青实业为嘉事堂第一大股东。
本次划转后,嘉事堂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将由共青团中央变更为光大集团。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嘉事堂拥
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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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划转前,共青团中央通过控股中青实业间接持有嘉事堂之股权,具体
股权结构如下图:
共青团中央
100%
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
16.72%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划转后,共青团中央将不以任何方式持有嘉事堂之股权。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财政部批复,共青团中央将其持有的中青实业 100%国有产权划转至光
大集团。鉴于中青实业持有嘉事堂 16.72%股权,中青实业为嘉事堂第一大股东。
本次划转后,嘉事堂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将由共青团中央变更为光大集团。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青团中央所持中青实业国有产权不存在质押、冻结
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青实业所持嘉事堂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股东名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大股东及实 质押股数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称 日期 日
际控制人 股份比例
中国青
华泰证券
年实业 2017 年 7 2018 年 7
是 430 万股 股份有限 10.26% 融资
发展总 月 13 日 月 12 日
公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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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嘉事堂股
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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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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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日期:2018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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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共青团中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共青团中央关于单位负责人的证明;
3、共青团中央、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签订的划转接收协议;
4、财政部关于此次权益变动的批文。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1、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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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
上市公司名称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路 11 号 1 号楼
股票简称 嘉事堂 股票代码 002462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人名称 注册地 街 10 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 □ 无√
有无一致行动人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A 股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4,187.6431 万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16.72%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 A 股流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4,187.6431 万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 16.72%
及变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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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若有增持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来 12 个月内继 规之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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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共青团中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相关方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日期:2018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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