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9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
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吴
礼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公 司 2017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 详 见 2017 年 8 月 22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7
年8月22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公司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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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8月22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
2017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变更相应的会计
政策。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8月22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8月22日《证券时报》以及
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详见2017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2017年8月22日巨
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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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折合不超过3,500万美元的额度内,以锁定成本、
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
期权或期权组合类业务、人民币或其他外汇掉期业务等;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对公司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予以追认;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总经理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
文件。
《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8月22日《证券时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
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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