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2019-03-26
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0608号
(第一页,共二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电股份”)2018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9 年 3 月 24 日出具了报
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 10026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
编制和公允列报是沪电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沪电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 市 公 司与 关 联 方资 金 往 来及 上 市 公司 对 外 担保 若 干 问题 的 通 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文)的要求及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 年 1 月修订)》规定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格
式,沪电股份编制了上述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情况表有关的
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
法性及完整性是沪电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情况表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
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
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情况表实施了包括核
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0608号
(第二页,共二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沪电股份编制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
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沪电股份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张津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
2019 年 3 月 24 日
陈睿
-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单位: 万元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上市公司核算 2018 年 期 初 2018 年度占用累计 2018 年度占用资 2018 年度偿还 2018 年度累计 2018 年 期 末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占用资金余额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转出金额(注) 占用资金余额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往来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上市公司核算 2018 年期初 2018 年度往来累计 2018 年度往来资 2018 年度偿还 2018 年度累计 2018 年期末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往来资金余额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转出金额(注) 往来资金余额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昆山沪利微电有
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 107.54 - (102.40) - 5.14 销售固定资产 非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 黄石沪士电子有 销售固定资
企业 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5,473.90 4,222.95 398.96 (1,239.64) (38,700.00) 156.17 产、暂借款 非经营性往来
黄石沪士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9,605.38 200.00 311.19 (1,318.63) - 8,797.94 暂借款 非经营性往来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 — — - - - -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总计 — — — 45,079.28 4,530.49 710.15 (2,660.67) (38,700.00) 8,959.25 — —
注: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
续向子公司黄石沪士电子有限公司(“黄石沪士”)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累计金额折合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7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优先将公司已为黄石沪士提供的财务资助转为对其实施本次增资(“债转股”), 2018 年度累计债转股转出金额为 3.87 亿元。
本表已于2019年3月24日获董事会批准。
企业负责人:吴礼淦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朱碧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