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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沪电股份:关于拟继续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9-03-26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继续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继续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由于黄石沪士电子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黄石沪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并称“黄石子公司”)处于累计亏损阶
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向黄石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
的累计金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6亿元,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财务资
助的具体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约为准,黄石子公司可根据资金情况提前还款,公司向黄石子
公司收取的财务资助利息费用以公司获取同类型贷款加权平均资金成本为基础,不高于国家
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继续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
告》。
    截止到2019年3月24日,黄石子公司尚未归还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为10,735万元。
    公司于2019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继续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补充议案》,考虑到黄石子公司经营及建设的需要,拟同意公司(以下均
包括子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向黄石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将其调
整为财务资助的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在任一
时点财务资助余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内扣除相应的额度,
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财务资助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同时鉴于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财税[2019]20号文“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的规定,拟同意
公司自2019年2月1日起,将向黄石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调整为无偿借贷,并提请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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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管理层根据相关政策的变化,对是否向黄石子公司收取财务资助利息费用进行必要的调
整。
       上述事项已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待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
能生效。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金额、期限及用途
       依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黄石子公司资本支出及营运资金的需求,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
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向黄石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财务资助的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在任一
时点财务资助余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内扣除相应的额度,
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财务资助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资助的具体期限以实际
签订的合约为准,黄石子公司可根据资金情况提前还款,公司自2019年2月1日起,将向黄石
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调整为无偿借贷。

       2、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
       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有待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生效。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黄石沪士电子有限公司
       黄石沪士电子有限公司(下称“黄石沪士”)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7
日,注册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山工业新区金山大道81号;法人代表:吴传林;注
册资本:人民币13亿元;经营范围为:生产单、双面及高密度互连多层印制电路板(HDI)、电
路板组装产品、电子设备使用的连接线和连接器等产品及同类及相关产品售后维修及技术服
务;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和禁止类);废旧物资(不含危险废物)回收。(涉及行业
许可持证经营)。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黄石沪士总资产为118,958.53万元,负债总额为27,219.33万元,
净资产为91,739.1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684.76万元,实现营业利润483.57万元,
实现净利润为166.6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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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黄石沪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黄石沪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黄石供应链”)为黄石沪士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2年5月21日,注册地址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81号,法人代表为吴传林,注册资
本为贰仟万圆整,经营范围为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企业管
理咨询服务;印刷电路板相关材料及建材的配送、仓储(不含危险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
含国家禁止限制类);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房屋租赁(涉及行业许可持续经营)。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黄石供应链总资产为16,430.55万元,负债总额为15,935.25万
元,净资产为495.30万元;2018年度没有取得营业收入,实现营业利润负395.63万元,实现
净利润负395.6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财务资助风险控制
    我公司为黄石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同时也能
够对黄石子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一致认为:由于黄石子公司目前仍处于累计亏损阶段,公司
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向黄石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帮助其顺利完成必要
的资本支出,有效运营,改善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同时也能够对黄
石子公司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我们认为该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该财务
资助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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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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