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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应互联: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2018-09-08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众应互联           公告编号:2018-106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石亚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在《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公司股东石亚君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23,29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采取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
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九十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实施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股。公司股东石亚君先生拟减持数量由不超过23,290,000股调整至不超
过32,606,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收到股东石亚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进展的
告知函》,截至目前,股东石亚君先生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 股)     (股)
                            2018.08.30-
石亚君      集中竞价交易                           12.68     2,237,700      0.6862%
                            2018.09.07
   1、石亚君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司法划转、权益分派转增股本;
   2、石亚君先生与深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德控股”)于
2018年7月25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石亚君先生拟将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2,858,540股,以每股人民币21.19元协议转让给瀚德控股,转让价款为484,372,462.60
元。目前尚未完成股份过户手续,协议仍在执行中,仍然有效;
   3、自2018年7月27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石亚君先生累计减持股
份比例为0.6862%。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数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流
 石亚君                    45,517,619          13.9573%     43,279,919     13.2711%
             通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1、石亚君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石亚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已按相关规定预先披露了石亚君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进展情
况符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4、截至本公告日,石亚君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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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石亚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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