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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众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07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文件,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提名夏珂研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提名郑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经对夏珂研先生、郑维先生的个人简历及有关情况的调查了解,夏珂研先生、郑
维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专业能力等方面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名、决议程序合法有效。
    2、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夏珂研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郑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 巍                                      郭巨山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