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及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格 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的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90 号文《关于核准广州海格 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3,23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43,143,678.49 元,其中超募金额为人民币 1,647,343,678.49 元。上述资金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资金于 2010 年 8 月 23 日到位,业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 年 8 月 23 日出具的(2010)羊验字第 2005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节余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及超募资金的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7 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6 月 30 日累 诺投资总额 总额 状态日期 计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1,500 台/套通信及导 116,180.00 113,658.00 92,670.13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航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2、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33,400.00 33,400.00 30,835.03 2013 年 3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49,580.00 147,058.00 123,505.16 年产 11,500 台/套通信及导航 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 25,333.00 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节 2,860.00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 1、竞拍收购海华电子企业(中 4,535.92 4,535.92 4,535.92 2011 年 10 月 31 日 国)有限公司 49%的股权 2、竞拍收购广州海格机械有限 523.79 523.79 523.79 2011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 23.50%的股权 3、收购广州海格机械有限公司 155.85 155.85 155.85 2011 年 10 月 31 日 部分自然人股权 4、增资海华电子企业(中国) 60,000.00 50,000.00 52,279.54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4.1 收购创泰 100%股权 5,388.00 5,388.00 5,388.00 2011 年 12 月 31 日 4.2 海格民用产业园 20,112.00 20,112.00 22,391.54 2017 年 6 月 30 日 4.3 战略性研发投入 16,000.00 6,000.00 6,000.00 2016 年 5 月 31 日 4.4 补充流动资金 18,500.00 18,500.00 18,500.00 5、增资北京海格神舟通信科技 10,000.00 10,000.00 10,251.88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限公司 6、新一代综合无线通信项目 31,000.00 31,000.00 30,954.13 2017 年 6 月 21 日 7、收购南京寰坤科技发展有限 9,100.00 9,100.00 9,100.00 2013 年 4 月 30 日 公司股权并增资扩股 8、收购广东南方海岸科技服务 3,905.00 3,905.00 3,905.00 2013 年 2 月 28 日 有限公司 55%股权 截至 2017 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6 月 30 日累 诺投资总额 总额 状态日期 计投入金额 9、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45,000.00 45,000.00 2013 年 8 月 31 日 10、成立广州通导信息技术服 2,000.00 2,000.00 2,000.00 2013 年 7 月 31 日 务有限公司 11、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 限公司减资资金永久性补充海 0 10,000.00 10,000.00 2015 年 8 月 31 日 格通信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66,220.56 166,220.56 168,706.11 合 计 315,800.56 313,278.56 320,404.27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海格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华电子”)、北京海格神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神 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510,039,400.00 元,直接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 725,012,190.55 元,直接投入超募资金项目 1,137,061,045.07 元,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00.00 元,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 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81,930,000.00 元,合计已使用 3,204,042,635.62 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华电子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32,305,467.03 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和利息收入),其中海华电子专户余额 为 19,633,374.10 元。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海格通信根据各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使 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中出现节余主要原因为: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相关项目建设方案进 一步优化和完善,合理配置资源,控制采购成本、加强项目费用控制和管理,在 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部分设备采购成本和项目管理成本,从而节约了项 目投资。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影响 (一)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 金及利息收入 132,305,467.03 元转出(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 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补充流动资金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四、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承诺: 1、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 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将委托公司财务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因节 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和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海格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 构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顾少波 朱煜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