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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格通信: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河南海格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1%股权的进展公告2017-11-08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7-100 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河南海格经纬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31%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交易标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河南海格经纬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 31%股权。

    2、交易价格:3,100 万元。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或“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

让控股子公司河南海格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河南海格经纬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经纬”)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持有的

海格经纬 31%股权按照国有产权交易所挂牌程序在国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

让,依据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确定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 3,100 万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

让控股子公司河南海格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1
2017-074 号)。现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收到广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广交所”)《成交

确认书》(交易编号:GZ2017DG300014),郑州元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叁仟壹佰万元(31,000,000.00 元)受让海格经纬 31%股权。同日,公司与郑

州元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郑州元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穆海涛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23300602847

    4、注册地址/住所:荥阳市康泰路上善若水 4 号楼 1 单元 4 楼西户

    本次转让前,郑州元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海格经纬 32.3%股权。

    四、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转让方: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甲方;

    受让方:郑州元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即乙方。

    2、股权转让标的:甲方所持有的河南海格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1%股权。

    3、标的企业

    标的企业河南海格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

有其 51%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82MA3X4T0B3G。

    4、股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已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经广交所公开挂牌,由乙方依

法作为买受人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5、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1)转让价格

                                    2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或公开竞价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

币(大写)叁仟壹佰万元(即:人民币(小写)3100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

按照甲方和广交所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汇入

广交所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

    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广交所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

部交易价款后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划转交易价款。

    6、股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广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15 个工作日内,

甲方应召集标的企业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并促使标的企业到登

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7、股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此外,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股权交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债务处理

    本条所称标的企业的债务指《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记载和披露的债务。《资

产评估报告书》中未披露的债务,无论是甲方或标的企业过失遗漏还是故意隐

瞒,应由甲方按照转让的股权比例承担法律责任。

    9、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违约方均应按照本合同

转让价款的 20%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已支

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相应费用后给予甲方作为赔偿。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

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20%承担违约责任,并

且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相应费用后给予甲方作为赔偿。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3
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挂牌转让股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海格经纬部分股权,可优化本公司资产配置,增强资产的流动性

和效益。转让前公司持有海格经纬股权比例 51%,为控股股东,转让后,公司

持股比例下降至 20%,对海格经纬不再具有实际控制权,这将会导致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的变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六、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

    2、《成交确认书》。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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