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19-029 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 14:30 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 A 塔三楼会议中 心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3 日-2019 年 5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3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杨海洲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1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746,763,1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32.37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42,936,75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32.20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826,3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78,797,2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1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4,970,8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4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826,3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59%。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6,711,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51,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45,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6%;反对 51,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6,711,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51,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45,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6%;反对 51,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6,711,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51,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45,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6%;反对 51,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6,711,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51,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45,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6%;反对 51,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3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06,943,38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76,833,206.08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 1,132,660,063.21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2018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6,711,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51,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45,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6%;反对 51,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6,702,5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9%;反对 60,6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36,6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31%;反对 60,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 同意 746,735,7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27,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69,8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2%;反对 27,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划转武汉嘉瑞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 2018 年度应补偿股 份并办理注销暨公司减资的议案》 2018 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嘉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科技”)实现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 低者)为 2,572.13 万元,未达到承诺业绩目标 4,000 万元。根据有关《协议》规定,嘉 瑞科技原股东刘珩 2018 年度应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 1,618,544 股。公司应将刘珩持有 的该等数量的上市公司股份划转至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后注销,公司注册资本 将随之减少 1,618,544 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6,711,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51,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45,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6%;反对 51,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嘉瑞科技 2018 年度业绩未达到承诺目标,嘉瑞科技原股东刘 珩需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 1,618,544 股,公司以 1 元价格回购并注销该部分股份后,公 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2,306,943,384 元变更为 2,305,324,840 元。为保证《公司章程》记载 5 事项的真实、准确,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规,同意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变 更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6,711,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51,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45,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6%;反对 51,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更好的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充分整合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怡创科技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怡创科技一体化通信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及《怡创科技区域营销中心建设 项目》的余下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统一变更为用于《怡创科技总部建设项目》,原三个 项目作为新项目的子项目继续开展。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6,711,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1%;反对 51,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45,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6%;反对 51,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6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梁深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15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