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29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 079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下午17:00在成都市高朋东路
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
于2015年8月26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董事会调整
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数量,最终董事会确认参
与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2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维持301万股不
变(其中含30.10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详见同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调整后
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
为: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
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也不
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
有关备忘录3号》以及《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且满足《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公告》详见同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