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6-11-2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齐锂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融 联系电话:010-88086668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彤 联系电话:010-880866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无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除发表的独立意见外,2015 年度无其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他需向贵所报告的情况。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5 年 12 月 1 日
针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有效控制并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结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法规,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了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采取的措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施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1.信息披露 -
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重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大问题。
3.“三会”运作 公司运作规范。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未发生变动。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均按照三方协议合法合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规使用及存放,及时、完整、
真实对外披露。
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
6.关联交易 合法合规,及时、完整、真实 -
对外披露。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财 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 -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 否 履 行 未履行承诺
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 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先生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 是 不适用
(锂辉石业
他企业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务自 14 年 4
本人在今后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也不会以任何形 月天齐矿业、
天齐实业纳
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的
入合并范围
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 后已不适用。
另,天齐实业
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包括全资、
已于 2015 年
控股公司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相同、相似或者构成 10 月 21 日注
销。
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
2、 天齐集团承诺:(1)本公司锂辉石销售业务只面向以锂辉
石作为辅料的玻璃陶瓷行业用户销售,不向以锂辉石为主
要生产原料的锂加工行业用户销售锂辉石。本公司及其下
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
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
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
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
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相
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股份公司产品的产品;(2)如果股份
公司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从事了对
股份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愿意以公平合
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股份公司。(3)如果本
公司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
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应当立即通知股份公司并尽
力促使该业务机构按股份公司能合理接受的条件首先提
供给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4)
如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股份公司遭受的一
切损失、损害和开支,本公司将予以赔偿。(5)该承诺函
自本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为止
(以较早为准);①本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控制股份公司;
②股份公司股份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6)本公司在本
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公司及本公司已
设立或将设立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而作出。
3、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
况;本人在今后作为公司的主要股东期间,也不会以任何
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
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包括全
资、控股公司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相同、相似或者
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4、 为避免将来在锂辉石采购环节产生利益冲突,天齐集团承
诺:如因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或锂辉石供应紧张导致不
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天齐集团及所属企业将减少锂
辉石采购,优先由公司采购,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天
齐集团承诺,如果审计结果认定公司存在与关联方在锂辉
石采购环节的利益转移情形,将全额赔偿公司由此所受到
的损失。
5、 天齐集团承诺:在天齐锂业本次收购泰利森实施完毕日的
当年及其后连续两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泰利森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与北京亚超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中依据的收益法项下净利润预测数的差额进
行补偿。
6、 天齐集团承诺:天齐集团持有的公司93,717,000股票,限
售期延长至2016年8月30日。
7、 天齐集团承诺:天齐集团同意天齐锂业或天齐锂业自行决
定的全资子公司就本公司根据(天齐集团与洛克伍德RT签
署的)《期权协议》享有的(投资洛克伍德锂业(德国)
有限公司20%-30%权益的)权利享有优先权,且天齐锂业
或其子公司享有该等优先权不需要向本公司支付任何对
价。只有在天齐锂业以书面方式明确表明放弃行使《期权
协议》约定的权利的前提下,且在届时与天齐锂业不构成
同业竞争的前提下,本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可选择行
使该项期权的权利。在本公司行权后,如果天齐锂业提出
要求受让本公司行权后持有的股权,或者天齐锂业认为天
齐锂业目前或未来经营的业务与洛克伍德锂业(德国)有
限公司出现或可能出现竞争时,要求受让本公司行权后持
有的股权,则本公司将不附带任何先决条件以行权成本价
格将所持有的洛克伍德锂业(德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予天齐锂业
8、 天齐集团及张静承诺:在增持完成日2015年9月15日后6个
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9、 天齐锂业承诺:(1)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无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的
配偶和直系近亲属。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
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2)不为激励对象依本
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
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0、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承诺:承诺认购的天齐锂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
保荐工作报告》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融 朱 彤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