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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齐锂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2016-11-30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9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4月21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2016年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

度总计为241,000万元人民币和5,000万美元(其中向汇丰银行成都分行申

请授信额度为2000万美元);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三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金额合计不超过241,000万

元人民币、4,000万美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具体融资金额、币种及担保

方式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

确定。

    2016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拟同意全资子公司

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向汇丰银行成都分行申请

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汇丰银行银行
  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但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并由公司为

  成都天齐提供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授信银行          授信对象        币种     金额(万元)      担保方式        授信品种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成都天齐锂业
                                      人民币     25,000       天齐锂业保证担保   综合授信
  司成都高新支行       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成都天齐锂业
                                      人民币     20,000       天齐锂业保证担保   综合授信
  限公司成都分行       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成都天齐锂业
                                      人民币     15,000       天齐锂业保证担保   综合授信
    司成都分行         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成都天齐锂业
                                      人民币     30,000       天齐锂业保证担保   综合授信
  司软件园支行         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成都天齐锂业
                                      人民币     20,000       天齐锂业保证担保   综合授信
    司金沙支行         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成都天齐锂业
                                      人民币      5,000       天齐锂业保证担保   综合授信
限公司八宝街支行       有限公司
                       天齐锂业        美元       1,000             信用         综合授信
汇丰银行成都分行     成都天齐锂业
                                       美元       1,000       天齐锂业保证担保   综合授信
                       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成都天齐锂业
                                      人民币      8,000       天齐锂业保证担保   贸易融资
  限公司滨江支行       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成都天齐锂业
                                      人民币     13,000       天齐锂业保证担保   综合授信
  司成都光华支行       有限公司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成都天齐锂业     人民币     10,000       天齐锂业保证担保   综合授信
    司高新支行         有限公司        美元       2,000       天齐锂业保证担保   贸易融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成都天齐锂业
                                      人民币      8,000       天齐锂业保证担保   贸易融资
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有限公司
                             人民币              154,000             -             -
      合计
                              美元                4,000              -             -

       截止目前(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

  担保总额为 154,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和 3,000 万美元,涉及担

  保的实际融资余额为人民币 59,000 万元和 3,264.31 万美元;公司全资子

  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为全资孙公司 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 提供履约担保总额 354,878,871 澳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公司简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与公司关系
                                                          人          (万元)
成都天齐
                                     成都市高朋东路                                进出口贸
锂业有限    成都天齐    2014/8/22                         吴薇        100,000                    全资子公司
                                         10 号                                         易
  公司

           (二)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表

           1、被担保人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公                              净资产总                                             资产负债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司简称                                  额                                                   率

     成都天齐   239,669.38    176,046.04   63,623.34    126,683.91    -6,707.13    3,636.36      73.45%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被担保人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公                               净资产总                                              资产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司简称                                 额                                                    债率
     成都天齐    344,957.62   200,551.18   144,406.44    228,763.69    52,935.87    39,873.20     58.13%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授信及担保的方式和额度

           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授信额度不重复。加上此次申请后,公司累计向汇丰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合

计为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和2,0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以上授

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

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到期日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的到期日一致。

    本次公司拟为成都天齐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拟采用保证担保方式。以上担保计划是成都天齐与汇丰

银行成都分行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仍需成都

天齐与汇丰银行成都分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

担保协议为准。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及时得到解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根据子公司成都天齐与银行的协商情况

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本次授信及担保业务相关

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及其它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四、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

实时的监控,掌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情况,交易各方风险

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实行监控,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成都天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具有完善的风险控制

体系,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本次增加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迅速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相

应大幅增加。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向合作银行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并未全部实际使用,综合考虑不同银行

的授信条件后,成都天齐拟向汇丰银行成都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成都天齐

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此次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

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

经济效益。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238,168.75万元,占公司总

资产的26.18%,合并资产负债率为39.91%,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09%,公

司财务状况良好(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

356,721.64万元(外币按照2016年11月2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5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307,242.47万元)的比例为116.10%。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376,721.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7,242.47万元)的比例不超过122.61%。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

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况。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属

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系为保证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拥有充足的

资金,并在保证持续稳健的生产经营状态下,尽可能的减少相应的融资成

本和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带来公司整体收益的最大化。我们

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

险可控,且该担保行为系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融资行为进行担保,符

合公司全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三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