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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齐锂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1-14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7-0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齐锂业”)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1月13日上午9:30在成

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

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7年1月5日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

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

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1月14日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

会正常运行,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

                                   1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蒋卫平先生、蒋安琪女士,公司董事

会提名吴薇女士、邹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提名

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1月14日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

会正常运行,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名杜坤伦先生、潘鹰先生和魏向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

门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对董事

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03)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四日




                                   3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蒋卫平先生,中国国籍,白族,生于1955年,大学本科学历,高级

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先后在成都机械厂、四川省九三学社和中国农

业机械西南公司工作,1997年开始独立创业,2004年通过旗下企业收购了

射洪锂盐厂,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8月29日至2012年12月

20日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遂宁市

人大常委会委员,四川省政协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蒋卫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由蒋卫平先生控股的成
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56,124,600股,持股比例为

35.81%,蒋卫平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蒋卫平先生与张静

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1,290,880股,持股比例为5.16%)系夫妻关系,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安琪女士系父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吴薇女士,中国国籍,汉族,生于1974年,硕士学历,现任公司首

席执行官(总经理)。先后在电子科技大学、北京赛尔毕博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和诺基亚企业发展办公室工作,曾经在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工作任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战略发展、投资合作等管理工作。2011年10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2012年12月20日至今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2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4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

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邹军先生,中国国籍,汉族,生于1973年,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部

门经理、高级经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管理咨询工作。2007年12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邹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68,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

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蒋安琪女士,中国国籍,白族,生于1987年,大学本科学历,在读

研究生,先后就职于TQC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现担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战略发展、对外投

资及市场分析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蒋安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
平先生和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1,290,880股,持股比例为

5.16%)之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5
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杜坤伦先生,中国国籍,汉族,生于1969年,经济学博士,中国注

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金

融与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先后在四川省商业

厅从事全省商业内审工作;在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从事全省就业经费与

失业保险资金管理工作;在成都托管经营有限公司从事资本运营工作;在

中国证监会成都稽查局、四川证监局从事证券执法和上市公司、中介机构

监管工作,曾任中国证监会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主板发审委委员。现任四

川省社会科学院金融与财贸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副所长、硕士生导师,
并担任通威股份、泸州老窖、成发科技、成飞集成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杜坤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

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潘鹰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3年,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在读

法学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司法、破产法和公司治理方面研究。曾经
先后就职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1月至今在西

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

    截至本公告日,潘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6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魏向辉先生,中国国籍,男,生于1972年,研究生学历,在读管理

学博士,现任盛德基业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是香港科技大学全日制

MBA,美国密歇根大学国际交流MBA,高管领导力发展与组织绩效管理资深

专家,曾任佐佑顾问公司高级合伙人、博思达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万达

集团商业管理系统副总经理、三九企业集团总裁助理、英国TESCO集团商业

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魏向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

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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