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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齐锂业: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3-01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7-019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2017年2月1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3月3日(星期五)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于2017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现发布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3日(星期五)下午14: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17年3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3月2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3日下午15:00。

    4、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
                                1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

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28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2月2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

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公司章程》(修订)

    1.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1.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1.4、《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2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议案》

     2.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2.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2.3、《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2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

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

年3月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邮政编码:610041,信函请
                                         3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6

    2、投票简称:天齐投票

    3、投票时间:2017 年 3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4、在投票当日,“天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本次会议设置了逐项表决的议案,

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代表对议案 1 下全部子议案的议

案编码,1.01 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①,1.02 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②,依此

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

                                  4
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0     总议案                                                        100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

  1.1    《公司章程》(修订)                                         1.01

  1.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1.02

  1.3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1.03

  1.4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1.04

   2     《关于修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议案》                   2.00

  2.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2.01

  2.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2.02

  2.3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                                 2.03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

案均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

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

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

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
                                      5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

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3 日(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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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

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

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付旭梅、万旭

    联系电话:028-85183501            传真:028-8518350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7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
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7年 月 日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1.1      《公司章程》(修订)

1.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1.3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1.4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2      《关于修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议案》

2.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2.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2.3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
注: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如同意则在表决的“同意”栏打“√”,反对则在
表决的“反对栏”打“×”,弃权则在表决的“弃权”栏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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