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18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7- 07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
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于2017年6月12日开始按照前述会计准则执行,对2017年1
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
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原因
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
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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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
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
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
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由
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
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
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
溯调整。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财
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2017年半年度报告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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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
执行该规定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净资产、2017年1-6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
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
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文件规
定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
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
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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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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