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7-11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2 月 26 日开市起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99 号文核准,天 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公司”或“发行人”) 向截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天齐锂业 全体股东(总股本 994,356,650 股),按照每 10 股配售 1.5 股的比例 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R+5 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15 日(R 日)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994,356,65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1.5 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 149,153,497 股,发行价格为 11.06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 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占可配售 占可配售股 占可配售股 有限售条件股 无限售条件股东认 项目 股份总数 份总数比例 A 股股东认购合计 份总数比例 东认购 购 比例(%) (%) (%) 有效认 849,930 0.569835 146,846,271 98.453120 147,696,201 99.022955 购(股) 有效认 购资金 9,400,225.80 - 1,624,119,757.26 - 1,633,519,983.06 - 金额 (元)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天齐锂业配股可配售股份总数 149,153,497 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天齐锂业原股东按 照每股人民币 11.06 元的价格,以每 10 股配售 1.5 股的比例参与配 售。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 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7 年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按数量大小 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 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 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 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 单位。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2 月 15 日)收市,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总量为 988,690,450 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 日(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 为 146,846,271 股 , 占 本 次 可 配 售 股 份 总 数 149,153,497 股 的 98.453120%,认购金额为 1,624,119,757.26 元。 2、向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2 月 15 日)收市,公司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总量为 5,666,200 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 (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 849,930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149,153,497 股的 0.569835%, 认购金额为 9,400,225.80 元。 3、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张静、李斯龙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分别认购股数为 53,418,690 股、7,693,632 股及 273 股,分别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149,153,497 股的 35.814574%、5.158198%及 0.000183%;综上,公司合计 3 家股 东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合计全额认购了 61,112,595 股,占本 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149,153,497 股的 40.972955%。 4、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本次配股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 147,696,201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 份总数 149,153,497 股的 99.022955%,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 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配股发 行成功。 5、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 达获配的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17 年 12 月 26 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 准日(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相当于每 10 股配售 1.485344 股。本次发行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发行结果处理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17 年 12 月 13 日 (R-2)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上刊登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天齐锂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配 股 发 行 公 告 》, 投 资 者 也 可 到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查询《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 者留意。 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6日开市起复牌。 五、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办公地址:射洪县太和镇城北 联系电话:028-85183501 传 真:028-85183501 董事会秘书:李波 证券事务代表:付旭梅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联系电话:028-86690159 传 真:028-86690020 保荐代表人:唐宏、胡洪波 项目协办人:邹学森 项目经办人员:向俞洁、何连江、高国锋、殷逸豪 特此公告。 发行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