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2-13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8- 019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并于2018年2月8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召
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
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卫平。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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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
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12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 、 出 席 本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19 人 , 代 表 股 份
472,943,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11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 469,476,5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08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3,466,47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5%。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4,415,25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6%。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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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
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别 是否通过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出席会议有
472,943,061 100.00 - - - - 是
表决权股东
其中:
4,415,259 100.00 - - - - -
中小股东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别 是否通过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出席会议有 是,特别
472,943,061 100.00 - - - -
表决权股东 决议
其中:
4,415,259 100.00 - - - - -
中小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曹美竹、王欣一两名律师列席本次
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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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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