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延长全球华人移动通信服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期限之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全球华人移动通信服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限 延长的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本页无正文,仅为《独立董事关于延长全球华人移动通信服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期限之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应华江: 独立董事张 克: 独立董事金玉丹: 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