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申通快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31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7-04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的相
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
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
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
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会计准则
进行调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列报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
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进行的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