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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工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16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8-011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
需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时间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
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
来适用法处理。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
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 年 5 月 10 日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中的规定执行。同
时,公司将按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
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的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 2017 年度不涉及相关业务,故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的执行仅涉及损益
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
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
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持续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及“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往年
度的追溯调整,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