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工程: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4-19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8-016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03,262,8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25,163,142.45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3,262,84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4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4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4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9 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4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4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 22 号
联 系 人:高勇 李克胜
咨询电话:0533-7993828
传 真:0533-799380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