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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正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
认真仔细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终止“农化服务中心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是基于当前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已有业务进
行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
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蓉、王孝峰、李杰利、秦涛

                                                  2018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