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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正大: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9-00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月30日15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
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1月2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
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回
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且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盈利能力和
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