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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正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0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日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
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公司”)提供
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
享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

计,可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此前,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综合授信业
务,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都能如期偿还,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此次为全资子
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全资子公司贵州公司业务实际资金
需要,对其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

及财务状况良好,为贵州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王蓉、王孝峰、李杰利、秦涛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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