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2017-10-20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7-070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的通知,获悉中超集
团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和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解除质押股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日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数(万股) 日期 期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江苏中超投 交通银行股份
2016 年 6 2017 年 10
资集团有限 是 3,500 有限公司无锡 7.44%
月3日 月 18 日
公司 分行
合 计 - 3,500 - - - 7.44%
2、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
第一大 质押股
质押开 解除质押日 押占其 用途
股东名称 股东及 数(万 质权人
始日期 期 所持股
一致行 股)
份比例
动人
深圳市 在双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江苏中超 2017 年 办理解 鑫腾华 请第一次交割公司的股份转
投资集团 是 3,560 10 月 18 除质押 资产管 7.57% 让合规性确认前,用于担保
有限公司 日 登记之 理有限 中超集团可能之违约责任及
日 公司 退还股份转让价款等
-
合 计 - 3,560 - - - 7.57%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70,234,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08%;中超集团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69,8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05%。
4、其他说明
中超集团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超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
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后续如出现
平仓风险,中超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
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2017 年 10 月 10 日,中超集团与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鑫腾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超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
让给深圳鑫腾华无限售流通股 367,720,000 股,占中超控股总股本的 29%。本次
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中超集团变更为深圳鑫腾华,实际控制
人将由杨飞变更为黄锦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
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中超集团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证券
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