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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一)2018-10-17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8-072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俞雷先生、张乃明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独立董事韦长英女士、方亚林先生、朱志宏先生无法
发表意见,董事黄锦光先生、黄润明先生反对。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超控股”)于 2018 年 9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
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65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按照
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及公司作出的相关
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1、你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对你公司的影响以及
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回复:

    2018 年 10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深圳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
事长、董事会秘书出具了《询问函》,要求其核实深圳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
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董事长黄锦光回复如下:“请以公告内容为准,无
其他可以公告的信息。”董事会秘书黄润楷回复如下:“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659 号的回复函内容已经准备好。”

    截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对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情况不了解,
无法对此进行回复。

    2、上述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是否存在强制过户风险,如存在,请说明是否可能导
致你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并对相关风险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回复:
    若深圳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司法冻结的股份之后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无。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