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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9-01-12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2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1 月 2 日,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超控股”)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
 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90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及公司作出的相关回复说明
 公告如下:

       问询一、中超集团质押你公司股份的主要原因,质押融资的主要用途,质押的
 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1、公司控股股东的股票质押情况

       截止 2019 年 1 月 10 日,中超集团质押情况如下:

                                                                         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
序号     冻结日期    质押股数(股)               质权人
                                                                               份比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1       2013/5/21    31,000,000                                              14.31%
                                                    分行
 2       2017/1/18    3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13.85%
 3       2017/11/3    32,800,00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14%
 4       2018/7/10    103,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47.55%
 5      2018/12/24    19,600,00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5%
       合计           216,400,000                    -                        99.89%

       2、中超集团上述股票质押融资的主要用途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上述质押合同并与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就相关事项进行
 确认,截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中超集团通过质押股份合计获得资金人民币 3.76 亿
 元。中超集团股票质押所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对外投资及日常经营:收购宜兴中超
利永紫砂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偿还部分中超集团 2016 年非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等。

    3、中超集团上述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
对措施

    根据中超集团的说明,于前述股份质押相关的融资合同到期后,中超集团将按
时偿还质押借款本息并解除股票质押。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超集团资产总
计 1,220,691.29 万元,净资产 378,950.71 万元(未经审计),中超集团实际控制的子
公司除中超控股外,宜兴市氿城山水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最大的孙公司,中超集团间
接控股 100%,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目前开发的山水氿城 3-2 期正在预售
中,预计可回笼资金 4.5 亿元,足以保证中超集团上述资金需求。中超集团资产较
为充足,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融资渠道较为畅通,不存在质押股权被平仓的风险。
若公司股价下跌导致上述质押股份出现预警风险,中超集团将积极采取追加保证
金、提前还款等措施,确保质押的股份不被强制平仓。

    问询二、请说明中超集团是否存在资金链紧张的风险及其原因,以及你公司在
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回复:

    1、中超集团是否存在资金链紧张的风险及其原因

    中超集团不存在资金链紧张的风险。中超集团股票质押所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
对外投资及日常经营。此外,中超集团暂无其他大额资金需求。

    2、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
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公司有关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均由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受控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自
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过严
格的决策程序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方才实施;关联交易的资金审批和支付流
程,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公司财务部严格审核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审
计监督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细。

    问询三、除上述质押股份外,中超集团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
受限或处置风险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除上述质押股份外,中超集团持有的我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或处置风
险的情形。

    问询四、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

    无。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