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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9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并不
定期地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审计状况,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的要求,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
活动积极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确保公司沿着既定发展战略持续健康发展,
展开了积极的工作。
    现将2018年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1、2018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

    2、2018年3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4、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18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罢免郑炳俊先生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关于选举盛海良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选举刘保记先生为监事会
副主席的议案》。

    7、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
真开展监督工作,对报告期内的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2018年9月公司前董事长黄锦光未按《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
召集、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并进行审议的程序,前董事会秘书黄润楷未按深交
所信息披露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了2018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改选,对原
控股股东深圳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进行了罢免、对公司部
份高管进行了重新聘任。随后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工商变更
材料审查后,于2018年10月19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备案的工商变更
登记。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
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
为。

    4、检查公司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二)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
外担保额度为 255,105.00 万元,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136,704.00 万元;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255,105.00 万元,占 2018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的 136.32%,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136,704.00 万元,占 2018 年末经
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73.05%。

    5、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
为。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
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
的权益。再次,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
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
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7、公司落实分红派息政策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
政策和规定。

       三、监事会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
督和检查,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又好又快持
续发展。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