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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关于14中超债上市期间调整交易机制相关事项的公告2019-04-27  

						债券代码:112213                                          债券简称:14 中超债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4 中超债上市期间调整交易机制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一、债券评级变动情况及相关影响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4 日发行了 2014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 中超债”,债券代码“112213”,发行规模 4 亿元,期
限 5 年,于 2014 年 7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同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和协
议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收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信用等级通知书》,公司“14 中超债”信用评级调整为 AA-。

    本次评级变动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调整债券上市期间调整交易机制的相关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
定,上述事项触发“债券信用评级调整为 AA 级(不含)以下”情形,债券交易方
式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14 中超债”将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
牌,2019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复牌,复牌之日起债券交易方式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
交易方式,维持原有净价计价方式。

    债券交易方式调整后,仅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等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买入,持有债券的其他投资者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继续持
有。

       三、其他事项
    经公司核查,本期债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
订)》第三章规定的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也不存在第五章中规定的需要继续停牌
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遵守相关规定进行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