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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9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账户冻结基本情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
       情况如下:


                                                                                   账户余额(元)(截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止 2019 年 5 月 16 日)


 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宜兴城中支行      29220188000017535          9,375.49


 2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宜兴支行          11007199354003          150,004.37

                                                              090110120100000001
 3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支行                             960,404.81
                                                                      40

                                      合计                                             1,119,784.67


            二、银行账户冻结的原因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关于上述银行账号被冻结事宜有关的法律文书,暂
       不能确认账户被冻结的具体原因。

            三、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后续影响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13.3.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
       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三)公司董事
       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
       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属于上述情形,原因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共计 111.98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06%,上述银行
账户冻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低;

       2、上述银行账户不是公司主要支付账户。

       四、后续解决措施

       1、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向恶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追究相关当事方的法律责
任。

       2、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希望相关法院和债权方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商事案件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的要求,慎用冻结、查
封等措施,不要因法律纠纷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1、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可能会导致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

       2、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最终以审理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为准,若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会因诉讼事项而发生较大的损失。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