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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09-03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9-099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情况

       原告众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鹏锦实业有限公司、黄锦光、深圳市鑫腾
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速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奇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
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共 15 起,案号为(2019)鄂 0116 民初 984
号-998 号。诉求判决被告广东鹏锦实业有限公司回购案件所涉应收账款合计 27,279.05
万元,支付违约金、保全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其余被告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详情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 年 2 月 28 日《关于
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2019 年 6 月 15 日《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上述案件原涉诉案号为(2018)鄂 0116
民初 6643 号-6660 号,2019 年 1 月 9 日,因黄锦光伪造公司、企业印章已涉嫌犯罪,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起诉的民事裁定书。之后原告众邦商业保理有限
公司以广东鹏锦实业有限公司《保理业务合同》违约重新起诉。

       二、本次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上述案件已由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受理,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30 日开
庭。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现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法院尚未判决,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
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积极参加诉讼,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