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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环传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9-021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
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
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
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
编制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8 年 9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
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
值计 量。
    2、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
金融 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
资产上的合 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
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
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
赁应收款、 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
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新金融
工具准则的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通知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通知的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