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圣莱:停牌进展公告2017-08-16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 圣莱          公告编号:2017-084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停牌事项
    因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对公司 2016 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13.2.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应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停牌一天,自
2017 年 5 月 2 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6.11(三)条的要求,审计机构需就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发表明确意
见,公司股票需待审计机构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后申请复牌。经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圣莱,股票代码:002473)已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3)。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披露《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2017-053、2017-055、2017-057、2017-058、2017-059、2017-062、2017-063、
2017-065、2017-078、2017-079、2017-081、2017-083)。
    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停牌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了《停牌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公司董事会
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审计
机构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后申请复牌。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停牌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审计机构发表明确
结论性意见后申请复牌。
     二、 进展情况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与众华积极进行沟通,并配合其完成相关工作。截
至2017年5月22日,众华已经向公司发出核查审计第一阶段所需执行的具体审计
程序,提出并初步沟通了执行具体核查程序所需的相关资料。2017年5月27日,
众华和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进行了当面沟通,设计完成并提出第
二阶段所需执行的核查程序。截至6月13日,众华走访了深圳市新喜瑞贸易有限
公司和华民贸易有限公司,了解了交易目的、查阅了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财务信
息和票据信息;并访谈了公司时任董事长和财务总监,了解未及时披露的关联方
交易的交易背景、审批流程、关联方识别机制、交易实质和关联方交易的公允性。
截至6月27日,公司已向众华提供了第二阶段核查所需的部分合同、关联方名录
及相关书面说明;安排相关在职及离职员工、关联方负责人的访谈事宜。截至7
月5日,公司已向众华提供关联交易中相关物流单据;截至7月11日,公司已安排
众华与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及相关员工进行访谈,并配合众华完成相关部门的走
访;同时积极通过集团高层协调相关关联方及其他第三方提供专项核查所需要的
相关资料。截至7月18日,公司已向相关关联方及其他第三方再次沟通确认专项
核查所需资料清单,并通过集团高层与其积极沟通催促其尽快提供相应资料。截
至7月25日,公司与众华再次进行沟通,确定了本次核查需要的追加补充资料。
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停牌进展暨公
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28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审计机构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后申请复牌。截至本公告日,
众华的相关核查工作仍在进展当中,公司正积极配合众华与第三方密切沟通完成
相关补充资料的提供。
    鉴于本次核查工作涉及公司新老管理层、相关员工、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以
及其他第三方单位和个人;核查工作牵涉范围广、工作量大、且需相关各方配合,
特别是关联公司、关联公司供应商、公司已辞职的原管理层成员,核查工作进展
有赖于这些不属于公司审计范围且公司目前也无法掌控的单位和个人合作。截至
本公告日,众华相关核查工作仍在进行,且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目前尚无最终结
论,众华将在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将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具体金额,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
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做明确说明。公司将全力配合众华完成核查
所需要的相关工作。
    为避免因不确定信息而导致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
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后续公司将继续对上述事项予以持续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
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